民间借贷里面的滞纳金是怎么回事?滞纳金如何约定?
- 编辑:admin - 点击数:709民间借贷里面的滞纳金是怎么回事?滞纳金如何约定?
在生活中,滞纳金是指对不按期限实行还款责任的人,给予新的金钱给付责任的办法,目的是敦促其赶快实行责任,归于强制实行中实行罚。那么,民间假贷滞纳金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假如欠款人不实行法院判定,另一方能够按银行告贷利息的2倍收取利息。我还传闻能够按滞纳金收取利息,也便是按每天千分之几收取。到底是千分之几?在什么条件下能够收取?它和2倍告贷利息的差异在哪里?
四川开山律师事务所聂独伊律师回答:
假如要收取利息或许滞纳金,是须要在告贷协议里约好的。
民间告贷的利息不得超越银行告贷利息的四倍。不然法院是不会支撑的。
所谓的滞纳金,在民间假贷里也是由两边约好的,是还款人到期了不还欠款的违约责任。

滞纳金能够按日约好,譬如说每天按千分之几估算,但相同的道理,假如月滞纳金超越了银行同期告贷利率的四倍,法院也是不会支撑的。
2倍告贷利息是法定的,一般都出现在法院的判定书内。既法院判定的债务人到期不付出欠款的,到期后都是按银行告贷利息的2倍估算滞纳金的。
聂独伊律师解析:
在欠据中告贷人逾期还款须要付出滞纳金的条款,实践目的是约好逾期还款的违约金。
滞纳金是一个行政办理用语,是指具有行政征收功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相关费用的历程中,责任人不实行义力,该责任又不能由他人代为实行时,则由该实行机关依照责任人延迟实行的期限,按日征收的额定金钱,以促进责任人提前实行责任。它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等特色,被视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它触及的两边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他们之间是一种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所以欠据中假如约好告贷人逾期还款担负相应的滞纳金,则应当理解为是逾期还款违约金数额的约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