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加班与加班费:合法要求与劳动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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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每个人在面对工作时十分苦恼的事,在这个越来越卷的时代,加班已经是家常便饭,很多领导甚至把加班当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
有的还不给加班费,他们认为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的任务,没有最好的任务,就该加班!作为被雇佣者,我们也只能委曲求全,日日加班至深夜。
加班究竟该不该有加班费呢?难道我们就是免费劳动力就应该物尽其用?那么早八晚五的工作时间不就是摆设么!
那么加班与加班费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呢,对劳动者的保护的具体有哪些规定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科普、解答疑惑!
一、关于加班费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中第四十四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则所付工资要高于正常时间的工资报酬。

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正常时薪工资的1.5倍;在周末休息日安排工作,而且以后不会安排补休的。
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正常时薪工资的2倍;在法定节假日比如国庆节、中秋节等安排工作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正常时薪工资的3倍。
我国《新劳动法》中也指出,目前的劳动者以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一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为标准,而且每周至少要有一天休息时间。超过工作时长都算作是加班,可以申请一定加班费,当然,如果是自愿加班,则加班费可以不给。
二、案例分析案情概述2016年7月,张某入职了一个建筑公司,主要进行施工管理工作,因为建筑公司经常施工紧张,张某就经常加班,但是公司里的所有工人加班都没有加班费,公司总管说这个行业都这样,加班属于正常现象,是没有加班费的。
张某一连干了两年多,2019年2月,他实在不堪工作的劳累,工资的微薄,申请了离职。后来,他咨询法律相关人士,听说加班不给加班费属于违法行为。
于是,在2019年12月,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公司可以支付欠缺的加班费。
该建筑公司声称张某的仲裁时效已经过期,已经不必支付加班费。张某一气之下直接告到了人民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加班费。
案例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加班行为,工作单位需要支付正常时长工资的1.5倍到3倍,案例中建筑公司声称没有加班的,该行业就这样,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中指出,如果有劳动争议,仲裁的有效时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开始算起,但是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日开始算起,一年内提出仲裁,都算有效。
张某与建筑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19年2月解除,张某在2019年12月提出仲裁,并未超过一年的时效,所以张某可以依法获得被拖欠的加班费。
最后,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要支付给张某加班费,一共18120元。
三、加班费维权方式如果劳动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班费,一定要及时进行维权,不要忍气吞声,错过了劳动仲裁的时间。
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能内部解决就尽量内部解决,减少麻烦,对谁都好,这就需要明确表达对加班费的要求,并要求雇主解释为什么没有支付加班费。
收集证据。如果雇主拒绝支付加班费或者没有合理解释,并且态度极为恶劣,你需要开始收集证据了,包括加班记录、工资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你确实加班了但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向雇主索要加班费也,没有得到好的答复。
咨询劳动监察部门。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向他们咨询如何维权。他们可以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如果雇主仍然拒绝支付加班费,你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是一年,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
四、结语面对劳动者与雇主产生的矛盾,不要怕麻烦,不要恐惧,不要就这么算了!我国已经在法律中明确表示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了,就别吃这种哑巴亏。
劳动者的命也是命,对于公司,执法人员也要加强监管,普及加班要付加班费的法律知识,以免让更多的人被雇主剥削,加班劳累却不能得到应得的报酬,这是相当不公平的。
公司要为劳动者的健康考虑,工作时长要严格符合国家规定。
看到这里的观众朋友们,你们是否对加班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有所了解了呢?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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