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消息|再过9天,全省的一场大赛将在竹溪举办,爱好这项活动的赶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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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微带你详细了解活动的相关情况!
关于举办2017中国竹溪首届游钓节暨“南水北调水源地”杯库钓邀请赛的通知
湖北省钓鱼协会
鄂钓协[2017]03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钓鱼协会,各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单位,各地钓鱼团体会员单位及各钓鱼俱乐部:

为促进县域旅游经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宣传南水北调水源地—竹溪县,提高库区沿岸知名度,湖北省钓鱼协会经与竹溪县人民政府、十堰市文体旅游部门研究,定于2017年9月22日至24日,在竹溪县新洲镇新洲水库钓鱼岛,举办2017中国竹溪首届游钓节暨“南水北调水源地”杯库钓邀请赛。
本次比赛承办和协办单位为竹溪县文体新广局、旅游委、新洲镇政府、楠木寨旅游公司和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公司等。
战略支持单位
湖北老鬼鱼饵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中逵钓具联盟有限公司;
武汉天元千川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钓鱼王渔具有限公司;
武汉中胜钓具有限公司;
武汉白鲨鱼饵王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魔力饵王渔具有限公司;
亚马逊钓具商行;
湖南一叶舟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游钓郎有限公司;
武汉天翔渔具有限公司;
我飞国际户外装备专业品牌。
媒体合作单位
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
湖北卫视《职场娱乐圈》
《钓鱼人》杂志社
《钓鱼》杂志社
《户外钓鱼》杂志
长江云、腾讯网
91钓鱼等网媒
比赛面向全国,特别是南水北调水源地和流经区域招募优秀钓手参赛。实行个人报名,参赛服务费400元/人/2天,限报200人;本次赛事为湖北省钓鱼一类赛事,其积分将作为湖北省钓鱼大师评定依据;纯自然水域钓赛不限竿种、竿长,不限钓获鱼种。具体竞赛规程及相关安排请登录省钓协官网()或。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赛。
报名方式:请大家务必于9月20前将赛事服务费汇至以下账户,以款到为准,概不预留名额,以便我们提前做好赛前筹备工作!
报名汇款联系人:李志超
办公电话:027—87315715
手机:
2017中国竹溪首届游钓节暨“南水北调水源地”杯库钓邀请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
竹溪县人民政府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湖北省钓鱼协会
十堰市文体新广局
十堰市旅游委
二、承办单位:
竹溪县文体新广局
竹溪县旅游局
新州镇人民政府
楠木寨旅游开发公司
三、协办单位:
湖北龙王恨渔具集团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
武汉天翔渔具有限公司
五、战略支持:
湖北老鬼鱼饵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天元千川渔具有限公司
武汉吕中胜钓具有限公司
湖北中逵企业联盟
湖北钓鱼王渔具有限公司
武汉魔力饵王渔具有限公司
亚马逊钓具商行
湖南一叶舟钓具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游钓郎浮标有限公司
六、媒体支持:
湖南卫视《快乐垂钓》频道、湖北卫视《职场渔乐圈》进行新闻报道或直播报道;腾讯、长江云网媒现场直播。
七、赛事类别:
本次比赛为湖北省一类积分赛,每位运动员获参赛积分,前30名获名次积分。

第一名:奖金2万元、奖杯、证书、天翔5.4米钓竿一支;
第二名:奖金1万元、奖杯、证书、天翔4.5米钓竿一支;
第三名:奖金5000元、奖杯、证书、天翔3.6米钓竿一支;
第四名至十名:奖金1000元、证书;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奖金500元、证书;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奖金300元、证书;
搏大鱼(单尾最大重量)奖1000元。
十三、赛事服务费及报名:
(一)赛事服务费:每人每天200元,两天400元/人。组委会提供报到日晚餐,比赛当日的午餐及饮用水,其它交通食宿运动员自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
报名联系人:李志超,
办公电话:027—87315715;
手机:,
报名截止时间:自赛事通知发出日至9月20日前,以限报200人,报满为止;以收到赛事服务费为准,概不预留名额。
(三)2017年9月22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前运动员报到。龙王恨渔具集团于报到当日下午举办钓友见面会,对每位参会者免费赠送野钓饵料一大袋。集体晚餐后,观看文艺表演并参加开幕式。
十四、裁判员:
本次赛事总裁判长由湖北省钓鱼协会指派,成统裁判长及分区裁判长由湖北省钓鱼协会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方选派(成统及分区裁判长必须一级裁判员以上)。
十五、举报、申诉: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队对分区裁判长对本队成绩统计有异议,本队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六、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不局限于心脏病、高血压、交通等个人意外事故原因等)。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
十七、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十八、解释权
本规程由赛事组委会负责解释。
十九、竞赛日程安排:
以赛事组委会公布日程为准。
二十、运动员住宿推荐和活动安排:详情见赛事秩序册。
竞赛规则
本规则为淡水池钓比赛通用规则,自然水域比赛和特色普及型大众比赛,可参照本规则制定,以赛前总裁判长宣布为准。
一、运动员违规处罚分为:
(一)警告(出示黄牌):
(二)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
(三)取消比赛资格(出示红牌);
(四)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黄牌警告。
(一)钓箱(或其它钓具)应按钓位线的指示摆放,边沿不得超过池壁,支杆架的方向应对准钓位线箭头的方向。
(二)竿包及护包(或其它钓具)放在指定位置,运动员的参赛卡放在竿包或渔护包上。
(三)钓箱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80厘米、60厘米和50厘米;渔护口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比赛时入水深度不得小于30厘米;抄网头最长边直径不得大于60厘米,抄网总长度不得大于360厘米。
(四)指定用饵的比赛,入场后应将钓具放离钓位后80厘米处,主动打开钓箱、渔护包和竿包等,自觉接受裁判员的检查。
(五)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允许任何钓组入水。
(六)运动员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进入钓位、组装钓组、调制饵料)和垂钓过程。
(七)运动员必须手持竿把垂钓。手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前、竿尖由下往上、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的抛竿方法必须是:竿尖在上、竿尖由后往前的运动;抛竿过程中无论何原因抛出本垂钓区范围,应立即主动收回重新抛竿。
(八)中鱼后,鱼串离本垂钓区,应尽快将鱼溜回,不得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九)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在自己钓位,有事离开钓位时,须经裁判同意。
(十)比赛中运动员不允许接受任何人指导和指导其他运动员。
(十一)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二)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十三)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四)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影响他人比赛的物品。
(十五)运动员任何时候都应主动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饵料的检查。
(十六)比赛结束,未计量前,不管有无渔获运动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十七)比赛结束后,应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八)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九)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或本次赛事中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积分赛制加罚积分3分;其它赛制罚减3尾或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手竿钓组必须是由:手竿、单立漂、主线、子线、漂座、单铅座(含铅)和钓钩组成,不能增加或减少配件;钓竿长不得超过规定竿长的(正负)3厘米;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底钩至漂座的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的30厘米;必须使用无倒刺钩;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钓尖的钩);钓钩的数量不得超过2枚。
(二)运动员进入钓位后,赛前非效验钓组时间,不得故意将线组入水。
(三)运动员必须在钓位上扬竿,在垂钓区作钓。只允许使用组委员会规定的套数钓组进行比赛。
(四)运动员应坚持自钓、自取和自存的原则。
(五)运动员的渔获必须回到水体后,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六)中鱼后,不得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七)比赛进行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八)比赛中无效鱼不得入护。
(九)比赛时饵料只能直接粘接着在钩上;任何时间不允许用手抛或器具打窝。
(十)比赛期间不得大声喧哗。
(十一)比赛中禁止在钓位上吸烟、接打手机等通迅工具和使用发声计时器等,不能影响他人比赛。
(十二)比赛结束口令下达后,未入护的鱼无效。PK赛压哨鱼必须解鱼入护,禁止强行入护。若强行入护:尾数赛计量时需扣除强行入护的尾数;重量赛需减去所有入护鱼的最大一尾重量。
(十三)比赛结束,未计量前,运动员不得故意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严禁随意走动,围观计量。
(十四)比赛结束后,未将本钓位清理干净;不得故意向赛池内丢饵料及任何物品。
(十五)运动员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行为。
(十六)赛事组织委员会如发放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运动员必须遵守。
(十七)比赛间隙和比赛结束后,无故不配合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者。
(十八)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任何时间不允许毁窝。
(二)任何时间不允许锚鱼。
(三)所有渔获必须计量,不得将渔获倒掉。
(四)在赛事活动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位和换卡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违反第二项内容的相关条例规定,情节严重者。
五、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违反饵料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四)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六)参与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七)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八)违反第四项的相关条例规定,影响恶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