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银行增加第三方催收机构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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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银行增加第三方催收机构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广西北部湾银行拟对增加第三方催收机构入围项目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一:基本需求

目前每月定期委托催收逾期天数达30-180天的户数约800户,逾期总金额(本息费)约1000万元;不定期委托催收的为逾期天数达181-720天的案件以及呆账核销的案件。

催收内容:对银行提供的逾期客户进行逐个催收,包含但不限于电话催收、短信催收、律师函催收和外访催收。

二、项目名称:广西北部湾银行增加第三方催收机构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2021120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需具有金融机构外包业务,如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三)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分公司以总公司的资质作为认定标准。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公司及其股东近两年无不良记录。

(六)经采购人认定在广西北部湾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七)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某一投标人的高管或高管的亲属为另一投标人的高管等可能会导致其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行动一致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内的任意一种,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五、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

2020年已入围我行第三方催收项目的机构不参加本次项目采购。

投标机构评分需达到75分以上,否则不予入围。

六、采购文件要求

广西北部湾银行增加第三方催收机构入围项目采购公告

请参照应答文件格式提交应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具体材料;

(2)投标声明书、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完整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无缴纳税收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

(5)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①可以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是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②新近成立不足半年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财务报表,③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服务方案、公司业绩、案例、报价(增值税率%)等相关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于2021年12月27日12时前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递交,逾期不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或远程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