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保委成立30周年 受理投诉18.62万件 挽回损失15532.7万元
- 编辑:admin - 点击数:361宁波市消保委成立30周年 受理投诉18.62万件 挽回损失15532.7万元
9月24日,宁波市消保委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座谈会,为宁波市消保委成立30周年庆生。
1987年9月25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经过30年的努力,消保委已建立起五大维权网络体系:即消保委系统维权体系;商贸企业、社区维权体系;农村维权体系;社会团体维权体系;专家援助维权体系;形成从城市到农村、纵横交错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为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目前全市共有委员单位506个,委员654个,分会94个。行业协会27个,维权联络320个、义工970名,农村维权点2660个。
为了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有效解决消费纠纷投诉,宁波市消保委先后与宁波家政服务、家具、黄金珠宝等10多个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出台《宁波市家政服务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宁波市家具产品退货、换货、修理责任规定》等13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规定,这些办法的出台,一方面规范了行业经营行为,另一方面为有效解决消费投诉纠纷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统计,30年来,全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6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532.7万元,解决率达到95%以上,消费者满意率达97%。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在做好日常一般性消费投诉的同时,还办结了一大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案。如2009年联合有关部门调处了商品房群体投诉案件,为562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2012年处理了一起健身会所因关闭引发的群体投诉案件,涉案金额140多万元,通过支持诉讼为696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4年针对二手车乱象现象,及时处理10多起购车质量和合同方面投诉,为消费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针对消费维权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地各单位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截止2016年底,共发布消费警示2500多篇,有效地普及了消费知识,帮助消费者规避了许多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