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调解和好离婚案,重拾人间最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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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官,让我的家庭得到团圆没有破裂!”这是平阴法院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件后秦某的感言。
据了解,夏某与秦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并育有二子,但自秦某外出做生意开始便与异性保持暧昧关系,夏某为了顾全家庭,长时间忍让,在多次劝说无果后,不得已诉至法院,认为二人无法共同生活,请求法院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韩新宇对双方意图和目前的生活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他们之间感情基础深厚,还有和好的可能性,并且为了孩子的成长也应该尽量维持婚姻关系。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对他们进行调解。
调解中,夏某哭诉:“家里大大小小的事他都不管不问,还在外面搞暧昧,日子过不下去了,只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我俩离婚。”
在特邀调解员周传才的配合下,承办法官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劝说着夏某,并耐心地引导夏某将婚姻生活中的委屈对外宣泄,同时斥责秦某要主动解决家庭矛盾,加强有效沟通。承办法官从自己的生活经验分析,婚姻生活本就不易,两人从结婚到现在也已经二十余年了,轻言放弃,实属可惜。而且次子尚年幼,需要父母的呵护,说到这里,夏某又痛哭流涕。
秦某也表示,意识到自己在这段婚姻关系中确实对夏某疏于关心,有意回避家庭矛盾,对家庭不够负责,委屈了妻子和孩子,以后一定改变态度,重塑家庭责任感,经营好婚姻与家庭生活,恳求夏某给自己一次机会修复两人的感情,并要求在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见证下,当场给夏某写下保证书。
最后,夏某同意再给秦某一次机会,再续夫妻缘分,当场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离婚纠纷以调解和好圆满结案。夏某和秦某均对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平阴法院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帮助一个个当事人走出婚姻困局,让他们重拾了家庭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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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新宇
编辑|孙浩
审核|董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