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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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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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联的军衔设置分为哪些?2、苏联军衔的分类3、问二战苏军军衔及相应职务4、二战时苏联的编制??军衔??(政委是分等级的,都有那些级?)5、二战苏联军衔划分苏联的军衔设置分为哪些?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又渐渐分成两大类型,一是以苏联为代表的东方类型,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类型。苏联的军衔设置,以陆军为例,共分6等22级。其中兵分列兵、上等兵;军士分下士、中士、上士、大士;准尉分准尉、高级准尉;尉官分少尉、中尉、上尉、大尉;校官分少校、中校、上校;高级军官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元帅分兵种元帅、主帅、苏联元帅、大元帅等7级8衔。
苏联军衔的分类
苏联的军衔体系被称为东方型军衔,与美国军衔的西方型军衔及日本军衔的东亚型军衔相对应,随着1991年12月25日苏联解体,沿用了56年的苏联军衔被被俄罗斯等前加盟共和国不同程度地继承下来。 苏联陆空军 苏联海军 大元帅 苏联大元帅 高级军官 苏联元帅 苏联海军元帅 军兵种主帅 大将/军兵种元帅 海军元帅 上将 海军上将 中将 海军中将 少将 海军少将 校官 上校 海军上校 中校 海军中校 少校 海军少校 尉官 大尉 海军大尉 上尉 海军上尉 中尉 海军中尉 少尉 海军少尉 准尉 高级准尉 海军高级准尉 准尉 海军准尉 军士 大士 海军大士 上士 海军上士 中士 海军中士 下士 海军下士 兵 上等兵 上等水兵 列兵 水兵
问二战苏军军衔及相应职务
二战时期苏军军衔与职务:
在任命新职务一段时间(架空期可定为1个月)内,仍保持现有低军衔,然后正式授衔,决定转正。在这段时间内,军衔和职务无关。另具体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职务 军衔适用范围
排长 少尉~中尉
副连长 中尉~上尉
连长 中尉~大尉
副营长 上尉~少校
营长 大尉~中校
副团长 少校~中校
团长、副旅长 中校~上校
旅长、副师长 中校~少将
师长、副军长 上校~少将
军长、集团军副司令 少将~中将
集团军司令 中将~上将
方面军副司令 中将~大将
方面军司令 上将~苏联元帅
以上军衔都是基准军衔,苏军是先提升职务(带有很大的临时性),担任一段时间后,一般几个月(架空期可定为几个星期),最多不超过一年(架空期可定为2个月),正职较短,副职则较长,等上级考评通过了再提升军衔(此时职务就是正式的了),并确定提升为什么军衔。
苏联军衔制度遵循如下简要原则:
(1)不是按军衔,而是按职务区分上下级。只有当两个军官相互间没有职务联系时,才按军衔分上下级。
(2)一个军官是否适于担任更高职务,不取决于他的军衔或军龄,而取决于他的指挥能力。
(3)担任某种职务的时间没有任何限制。一个军官可能在整个服役期间一直当排长,也可能只当几个月就被升任更高职务。
(4)一个军官的任职使他可能被授予某种军衔。但是他必须在军衔阶梯上担负一定的负责职务,并经过一定年限才行。具体如下:
少尉(这个军衔只授予经过短期培训的士兵)为2年;中尉3年;上尉3年;大尉4年;少校4年;中校5年;中校以上没有固定年限。以上各级的年限在战时可以相应缩短。
二战时苏联的编制??军衔??(政委是分等级的,都有那些级?)
1935年至1940年苏联军衔:
一、 最高军衔:
苏联元帅(1);
二、 陆军和空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
1、高级指挥员:
一级集团军级(2)、二级集团军级(3)、军级(4)、师级(5)、旅级(6);
2、上级指挥员:
上校(7)、少校(9);
3、中级指挥员:
大尉(10)、上尉(11)、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
大士(15)、副排级(16)、班级(17);
5、战士:
红军战士(19)
三、 海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
1、高级指挥员:
一级舰队级(2)、二级舰队级(3)、一级分舰队级(4)、二级分舰队级(5)、海军上校(6);
2、上级指挥员:
海军中校(7)、海军少校(9);
3、中级指挥员:
海军大尉(10)、海军上尉(11)、海军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
海军大士(15)、海军班级(17);
5、战士:
红海军战士(19)
四、政工人员军衔:
1、高级政工人员:
一级集团军政委级(2)、二级集团军政委级(3)、军政委级(4)、师政委级(5)、旅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
团政委级(7)、营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
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
五、 陆军和空军技术人员军衔:
1、高级技术主管:
集团军级工程师(3)、军级工程师(4)、师级工程师(5)、旅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
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
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12)
六、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
1、高级技术主管:
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师(5)、三级分舰队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
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
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12)
七、 各军兵种勤务部门军衔:
1、高级军需、行政主管:
集团军级军需(3)、军级军需(4)、师级军需(5)、旅级军需(6);
2、上级军需、行政主管:
一级军需员(7)、二级军需员(9);
3、中级军需、行政主管:
三级军需员(10)、一级军需技术员(11)、二级军需技术员(12)
八、各军兵种勤务部门军医军衔:
1、高级军医主管:
集团军级军医(3)、军级军医(4)、师级军医(5)、旅级军医(6);
2、上级军医主管:
一级军医(7)、二级军医(9);
3、中级军医主管:
三级军医(10)、主任助理军医(11)、助理军医(12)
九、各军兵种勤务部门兽医军衔:
1、高级兽医主管:
集团军级兽医(3)、军级兽医(4)、师级兽医(5)、旅级兽医(6);
2、上级兽医主管:
一级兽医(7)、二级兽医(9);
3、中级兽医主管:
三级兽医(10)、主任助理兽医(11)、助理兽医(12)
十、 军事司法人员:
1、高级军事司法主管:
集团军级军法官(3)、军级军法官(4)、师级军法官(5)、旅级军法官(6);
2、上级军事司法主管:
一级军法官(7)、二级军法官(9);
3、中级军事司法主管:
三级军法官(10)、军法官(11)、初级军法官(12)
与通用军衔对照:
苏联元帅——元帅
一级集团军级、一级舰队级——大将
二级集团军级、二级舰队级——上将
军级、一级分舰队级——中将
师级、二级分舰队级——少将
旅级、海军上校——上校
上校、海军中校——中校
少校、海军少校——少校
大尉、海军大尉——上尉
上尉、海军上尉——中尉
中尉、海军中尉——少尉
大士、海军大士——上士
副排级——中士
班级、海军班级——下士
红军战士、红海军战士——二等兵
1945年苏联军衔:
一、最高统帅:苏联大元帅(1);
二、元帅:苏联元帅(2);
三、陆军、空军、防空部队将官:
1、合成军队(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将官:
大将(4)、上将(5)、中将(6)、少将(7);
2、合成军队工程勤务将官:
上将工程师(5)、中将工程师(6)、少将工程师(7);
3、合成军队技术勤务将官:
技术勤务上将(5)、技术勤务中将(6)、技术勤务少将(7);
4、空军(防空航空兵、远程航空兵)将官:
空军主帅(3)、空军元帅(4)、空军上将(5)、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5、空军工程勤务将官:
空军上将工程师(5)、空军中将工程师(6)、空军少将工程师(7);
6、空军技术勤务将官:
空军技术勤务上将(5)、空军技术勤务中将(6)、空军技术勤务少将(7);
7、空降兵将官:
空降兵上将(5)、空降兵中将(6)、空降兵少将(7);
8、空降兵工程勤务将官:
空降兵中将工程师(6)、空降兵少将工程师(7);
9、空降兵技术勤务将官:
空降兵技术勤务中将(6)、空降兵技术勤务少将(7);
10、炮兵(高射炮兵)将官:
炮兵主帅(3)、炮兵元帅(4)、炮兵上将(5)、炮兵中将(6)、炮兵少将(7);
11、炮兵工程勤务将官:
炮兵上将工程师(5)、炮兵中将工程师(6)、炮兵少将工程师(7);
12、炮兵技术勤务将官:
炮兵技术勤务上将(5)、炮兵技术勤务中将(6)、炮兵技术勤务少将(7);
13、装甲兵将官:
装甲兵主帅(3)、装甲兵元帅(4)、装甲兵上将(5)、装甲兵中将(6)、装甲兵少将(7);
14、装甲兵工程勤务将官:
装甲兵上将工程师(5)、装甲兵中将工程师(6)、装甲兵少将工程师(7);
15、装甲兵技术勤务将官:
装甲兵技术勤务上将(5)、装甲兵技术勤务中将(6)、装甲兵技术勤务少将(7);
16、骑兵将官:
骑兵上将(5)、骑兵中将(6)、骑兵少将(7);
17、骑兵技术勤务将官:
骑兵技术勤务中将(6)、骑兵技术勤务少将(7);
18、工程兵(驻垒地域)将官:
工程兵主帅(3)、工程兵元帅(4)、工程兵上将(5)、工程兵中将(6)、工程兵少将(7);
19、工程兵工程勤务将官:
工程兵上将工程师(5)、工程兵中将工程师(6)、工程兵少将工程师(7);
20、工程兵技术勤务将官:
工程兵技术勤务上将(5)、工程兵技术勤务中将(6)、工程兵技术勤务少将(7);
21、通信兵将官:
通信兵主帅(3)、通信兵元帅(4)、通信兵上将(5)、通信兵中将(6)、通信兵少将(7);
22、通信兵工程勤务将官:
通信兵上将工程师(5)、通信兵中将工程师(6)、通信兵少将工程师(7);
23、通信兵技术勤务将官:
通信兵技术勤务上将(5)、通信兵技术勤务中将(6)、通信兵技术勤务少将(7);
24、铁道兵将官:
铁道兵上将(5)、铁道兵中将(6)、铁道兵少将(7);
25、铁道兵工程勤务将官:
铁道兵上将工程师(5)、铁道兵中将工程师(6)、铁道兵少将工程师(7);
26、铁道兵技术勤务将官:
铁道兵技术勤务上将(5)、铁道兵技术勤务中将(6)、铁道兵技术勤务少将(7);
27、技术兵(汽车兵、化学兵、探照灯兵)将官:
技术兵上将(5)、技术兵中将(6)、技术兵少将(7);
28、技术兵工程勤务将官:
技术兵中将工程师(6)、技术兵少将工程师(7);
29、技术兵技术勤务将官:
技术兵技术勤务中将(6)、技术兵技术勤务少将(7);
30、军需勤务将官:
军需勤务上将(5)、军需勤务中将(6)、军需勤务少将(7);
31、军需工程勤务将官:
军需勤务中将工程师(6)、军需勤务少将工程师(7);
32、军需技术勤务将官:
军需技术勤务中将(6)、军需技术勤务少将(7);
33、军医勤务将官:
军医勤务上将(5)、军医勤务中将(6)、军医勤务少将(7);
34、军医工程勤务将官:
军医勤务中将工程师(6)、军医勤务少将工程师(7);
35、军医技术勤务将官:
军医技术勤务中将(6)、军医技术勤务少将(7);
36、军事卫生勤务将官:
军事卫生勤务少将(7);
37、兽医勤务将官:
兽医勤务上将(5)、兽医勤务中将(6)、兽医勤务少将(7);
38、兽医工程勤务将官:
兽医勤务中将工程师(6)、兽医勤务少将工程师(7);
39、兽医技术勤务将官:
兽医技术勤务中将(6)、兽医技术勤务少将(7);
40、军法勤务将官:
军法上将(5)、军法中将(6)、军法少将(7);
41、军法技术勤务将官:
军法技术勤务中将(6)、军法技术勤务少将(7);
42、行政勤务将官:
行政勤务上将(5)、行政勤务中将(6)、行政勤务少将(7)。
四、陆军、空军、防空部队校官:
1、各兵种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2、各兵种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3、各兵种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4、军需勤务校官:
军需勤务上校(8)、军需勤务中校(9)、军需勤务少校(10);
5、军需工程勤务校官:
军需勤务上校工程师(8)、军需勤务中校工程师(9)、军需勤务少校工程师(10);
6、军需技术勤务校官:
军需技术勤务上校(8)、军需技术勤务中校(9)、军需技术勤务少校(10);
7、军医勤务校官:
军医勤务上校(8)、军医勤务中校(9)、军医勤务少校(10);
8、军医工程勤务校官:
军医勤务上校工程师(8)、军医勤务中校工程师(9)、军医勤务少校工程师(10);
9、军医技术勤务校官:
军医技术勤务上校(8)、军医技术勤务中校(9)、军医技术勤务少校(10);
10、兽医勤务校官:
兽医勤务上校(8)、兽医勤务中校(9)、兽医勤务少校(10);
11、兽医工程勤务校官:
兽医勤务上校工程师(8)、兽医勤务中校工程师(9)、兽医勤务少校工程师(10);
12、兽医技术勤务校官:
兽医技术勤务上校(8)、兽医技术勤务中校(9)、兽医技术勤务少校(10);
13、军事卫生勤务校官:
军事卫生勤务上校(8)、军事卫生勤务中校(9)、军事卫生勤务少校(10);
14、军事卫生技术勤务校官:
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上校(8)、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中校(9)、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少校(10);
15、军法勤务校官:
军法上校(8)、军法中校(9)、军法少校(10);
16、军法技术勤务校官:
军法技术勤务上校(8)、军法技术勤务中校(9)、军法技术勤务少校(10);
17、行政勤务校官:
行政勤务上校(8)、行政勤务中校(9)、行政勤务少校(10);
18、行政技术勤务校官:
行政技术勤务上校(8)、行政技术勤务中校(9)、行政技术勤务少校(10)。
五、陆军、空军、防空部队尉官:
1、各兵种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2、各兵种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3、各兵种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4、军需勤务尉官:
军需勤务大尉(11)、军需勤务上尉(12)、军需勤务中尉(13)、军需勤务少尉(14);
5、军需工程勤务尉官:
军需勤务大尉工程师(11)、军需勤务上尉工程师(12)、军需勤务中尉工程师(13);
6、军需技术勤务尉官:
军需技术勤务大尉(11)、军需技术勤务上尉(12)、军需技术勤务中尉(13)、军需技术勤务少尉(14);
7、军医勤务尉官:
军医勤务大尉(11)、军医勤务上尉(12)、军医勤务中尉(13)、军医勤务少尉(14);
8、军医工程勤务尉官:
军医勤务大尉工程师(11)、军医勤务上尉工程师(12)、军医勤务中尉工程师(13);
9、军医技术勤务尉官:
军医技术勤务大尉(11)、军医技术勤务上尉(12)、军医技术勤务中尉(13)、军医技术勤务少尉(14);
10、兽医勤务尉官:
兽医勤务大尉(11)、兽医勤务上尉(12)、兽医勤务中尉(13)、兽医勤务少尉(14);
11、兽医工程勤务尉官:
兽医勤务大尉工程师(11)、兽医勤务上尉工程师(12)、兽医勤务中尉工程师(13);
12、兽医技术勤务尉官:
兽医技术勤务大尉(11)、兽医技术勤务上尉(12)、兽医技术勤务中尉(13)、兽医技术勤务少尉(14);
13、军事卫生勤务尉官:
军事卫生勤务大尉(11)、军事卫生勤务上尉(12)、军事卫生勤务中尉(13)、军事卫生勤务少尉(14);
14、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尉官:
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大尉(11)、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上尉(12)、军事卫生技术勤务中尉(13)、军事卫生技术勤务少尉(14);
15、军法勤务尉官:
军法大尉(11)、军法上尉(12)、军法中尉(13)、军法少尉(14);
16、军法技术勤务尉官:
军法技术勤务大尉(11)、军法技术勤务上尉(12)、军法技术勤务中尉(13)、军法技术勤务少尉(14);
17、行政勤务尉官:
行政勤务大尉(11)、行政勤务上尉(12)、行政勤务中尉(13)、行政勤务少尉(14);
18、行政技术勤务尉官:
行政技术勤务大尉(11)、行政技术勤务上尉(12)、行政技术勤务中尉(13)、行政技术勤务少尉(14)。
六、陆军、空军、防空部队士兵:
1、各兵种勤务军士:
大士(15)、上士(16)、中士(17)、下士(18);
2、各兵种勤务兵:
上等兵(19)、列兵(20)。
七、海军各兵种勤务将官:
1、海军指挥、舰艇勤务将官:
海军元帅(4)、海军上将(5)、海军中将(6)、海军少将(7);
2、海军舰艇工程勤务将官:
海军工程上将(5)、海军工程中将(6)、海军工程少将(7);
3、海军工程勤务将官:
海军上将工程师(5)、海军中将工程师(6)、海军少将工程师(7);
4、海军技术勤务将官:
海军技术勤务上将(5)、海军技术勤务中将(6)、海军技术勤务少将(7);
5、海军航空兵将官:
空军元帅(4)、空军上将(5)、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6、海军航空兵工程勤务将官:
空军上将工程师(5)、空军中将工程师(6)、空军少将工程师(7);
7、海军航空兵技术勤务将官:
空军技术勤务上将(5)、空军技术勤务中将(6)、空军技术勤务少将(7);
8、海军陆战队将官:
上将(5)、中将(6)、少将(7);
9、海军陆战队工程勤务将官:
中将工程师(6)、少将工程师(7);
10、海军陆战队技术勤务将官:
技术勤务中将(6)、技术勤务少将(7);
11、海军海岸勤务将官:
海岸勤务上将(5)、海岸勤务中将(6)、海岸勤务少将(7);
12、海军海岸工程勤务将官:
海岸勤务上将工程师(5)、海岸勤务中将工程师(6)、海岸勤务少将工程师(7);
13、海军海岸技术勤务将官:
海岸技术勤务中将(6)、海岸技术勤务少将(7);
八、海军各兵种勤务校官:
1、海军指挥、舰艇勤务校官:
海军上校(8)、海军中校(9)、海军少校(10);
2、海军工程勤务校官:
海军上校工程师(8)、海军中校工程师(9)、海军少校工程师(10);
3、海军技术勤务校官:
海军技术勤务上校(8)、海军技术勤务中校(9)、海军技术勤务少校(10);
4、海军航空兵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5、海军航空兵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6、海军航空兵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7、海军步兵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8、海军陆战队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9、海军陆战队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10、海军海岸勤务校官:
上校(8)、中校(9)、少校(10);
11、海军海岸工程勤务校官:
上校工程师(8)、中校工程师(9)、少校工程师(10);
12、海军海岸技术勤务校官:
技术勤务上校(8)、技术勤务中校(9)、技术勤务少校(10);
九、海军各兵种勤务尉官:
1、海军指挥、舰艇勤务尉官:
海军大尉(11)、海军上尉(12)、海军中尉(13)、海军少尉(14);
2、海军工程勤务尉官:
海军大尉工程师(11)、海军上尉工程师(12)、海军中尉工程师(13);
3、海军技术勤务尉官:
海军技术勤务大尉(11)、海军技术勤务上尉(12)、海军技术勤务中尉(13)、海军技术勤务少尉(14);
4、海军航空兵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5、海军航空兵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6、海军航空兵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7、海军陆战队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8、海军陆战队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9、海军陆战队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10、海军海岸勤务尉官:
大尉(11)、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11、海军海岸工程勤务尉官:
大尉工程师(11)、上尉工程师(12)、中尉工程师(13);
12、海军海岸技术勤务尉官:
技术勤务大尉(11)、技术勤务上尉(12)、技术勤务中尉(13)、技术勤务少尉(14);
十、海军各兵种勤务士兵:
1、海军(舰艇、基地、指挥后勤机关)军士:
海军准尉(15)、海军上士(16)、海军中士(17)、海军下士(18);
2、海军海军(舰艇、基地、指挥后勤机关)水兵:
上等红海军战士(19)、红海军战士(20);
3、海军航空兵、步兵、海岸勤务军士:
大士(15)、上士(16)、中士(17)、下士(18);
4、海军航空兵、步兵、海岸勤务兵:
上等兵(19)、列兵(20)。
1941年至1945年苏联军衔与职务对照:
国防人民委员、副委员——苏联元帅;
总参谋长——大将;
军区司令员、兵种司令员——大将、上将;
集团军司令员——上将、中将;
军长——中将、少将;
师长——少将、上校;
旅长——上校、中校;
团长——中校、少校;
营长——少校、大尉;
连长——大尉、上尉;
副连长——上尉、中尉;
排长——中尉、少尉;
司务长——大士、上士;
副排长——上士、中士;
班长——中士、下士;
副班长——下士、上等兵。
二战苏联军衔划分
一、 最高军衔:苏联元帅(1);
二、 陆军和空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4级:
1、高级指挥员:一级集团军级(2)、二级集团军级(3)、军级(4)、师级(5)、旅级(6)
;
2、上级指挥员:上校(7)、少校(9);
3、中级指挥员:大尉(10)、上尉(11)、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大士(15)、副排级(16)、班级(17);
5、红军战士:红军战士(19)
三、 海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3级:
1、高级指挥员:一级舰队级(2)、二级舰队级(3)、一级分舰队级(4)、二级分舰队级(5)
、海军上校(6);
2、上级指挥员:海军中校(7)、海军少校(9);
3、中级指挥员:海军大尉(10)、海军上尉(11)、海军中尉(12);
4、初级指挥员:海军大士(15)、海军班级(17);
5、红海军战士:红海军战士(19)
四、 军队政工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集团军政委级(2)、二级集团军政委级(3)、军政委级(4)、师政委
级(5)、
旅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团政委级(7)、营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
五、 陆军和空军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工程师(3)、军级工程师(4)、师级工程师(5)、旅级
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
12)
六、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
师(5)、
三级分舰队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三级军事工程师(10)、一级军事技术员(11)、二级军事技术员(
12)
七、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事经济和行政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需(3)、军级军需(4)、师级军需(5)、旅级
军需(6);
2、上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一级军需员(7)、二级军需员(9);
3、中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三级军需员(10)、一级军需技术员(11)、二级军需技术员
(12)
八、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医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军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医(3)、军级军医(4)、师级军医(5)、旅级军医(6
);
2、上级(军医)主管人员:一级军医(7)、二级军医(9);
3、中级(军医)主管人员:三级军医(10)、主任助理军医(11)、助理军医(12)
九、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兽医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兽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兽医(3)、军级兽医(4)、师级兽医(5)、旅级兽医(6
);
2、上级(兽医)主管人员:一级兽医(7)、二级兽医(9);
3、中级(兽医)主管人员:三级兽医(10)、主任助理兽医(11)、助理兽医(12)
十、 军事司法人员,共3等9级:
1、高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法官(3)、军级军法官(4)、师级军法官(5)、
旅级军法官(6);
2、上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一级军法官(7)、二级军法官(9);
3、中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三级军法官(10)、军法官(11)、初级军法官(12)
根据有关苏联法律、苏军条令规定,从1935年起,对军人类别的称谓作了一些变化:在法规条文
中,将各类指挥员/政工人员/主管人员统称为“首长”,并按军衔区分为高级、上级、中级、初
级。
1935年12月3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和苏联人民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苏联红军的军衔领章、袖章
等军衔识别标志。军衔领章区分为军服领章和军大衣领章两种(苏联元帅的军服领章和军大衣领
章相同),军衔袖章区分为指挥员军衔袖章和政工人员标志袖章两种。军衔领章以不同数量的五
角星、菱形、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符号区分军衔,中级以上指挥人员的领章镶金色边(除领
口外),其他人员的领章非红色地的用红色边、红色地的用黑色边,同时在领根缀军兵种勤务符
号。
苏联元帅:一颗大金星;
高级首长:一级集团军级一颗小金星、四颗菱形,二级集团军级四颗菱形,军级三颗菱形,师级
二颗菱形,
旅级一颗菱形;
上级首长:上校三颗长方形,少校二颗长方形;
中级首长:大尉一颗长方形,上尉三颗正方形,中尉二颗正方形;
初级首长:大士四颗三角形,副排级三颗三角形,班级二颗三角形;
红军战士:红军战士无符号。
指挥员军衔袖章为金色、红色角形饰条(角向下),佩戴在军服、军大衣袖子上。政工人员袖章
为绣金色镰刀和锤子图案的红地金边五角星。
在苏联红海军中,军衔标志为军服袖章,用数量不同、宽窄不同的金色横条纹、角线、金五星、
政工标志(绣金色镰刀和锤子图案的红地金边五角星)、红五星标示军衔。
一级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4条中条纹;
二级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3条中条纹;
一级分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2条中条纹;
二级分舰队级:1颗金星、1条宽条纹、1条中条纹;
海军上校:1颗红星、1条宽条纹;
海军中校:1颗红星、4条中条纹;
海军少校:1颗红星、3条中条纹;
海军大尉:1颗红星、2条中条纹、1条窄条纹;
海军上尉:1颗红星、2条中条纹;
海军中尉:1颗红星、1条中条纹;
海军大士:1颗红星、4条角线;
海军班级:1颗红星、2条角线;
红海军战士:1颗红星。
红海军的政工人员用政工标志(绣金色镰刀和锤子图案的红地金边五角星)替代指挥员的金星、
红星,军衔称谓与陆军政工人员相同。
这时期苏联军衔带有明显的职衔混淆的痕迹。为方便各位理解,将各种军衔与当时通用军衔对别
如下:
苏联元帅——元帅
一级集团军级、一级舰队级——上将
二级集团军级、二级舰队级——中将
军级、一级分舰队级——少将
师级、二级分舰队级——准将
旅级、海军上校——上校
上校、海军中校——中校
少校、海军少校——少校
大尉、海军大尉——上尉
上尉、海军上尉——中尉
中尉、海军中尉——少尉
大士、海军大士——上士
副排级——中士
班级、海军班级——下士
红军战士、红海军战士——二等兵
随着苏联武装力量的发展,军衔的等级逐渐增多,军衔称谓也进行了部分的变动。1936年12月22
日,在红海军中实行有别于陆军政工人员的“海军政工人员军衔”,调整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
称谓:
海军政工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舰队政委级(2)、二级舰队政委级(3)、一级分舰队政委级(4)、二
级分舰队政委级(5)、三级分舰队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一级海军政委级(7)、二级海军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海军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海军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9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
师(5)、三级分舰队级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海军工程师(7)、二级海军工程师(9);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三级海军工程师(10)、一级军海军技术员(11)、二级海军技术员
(12)。
1937年8月5日,在陆军、空军中级指挥员中增设少尉(13)军衔,在军队政工人员中增设中尉政
治指导员级(12)军衔,在陆军、空军军队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中增设初级军事技术员(13)
。
1939年9月1日,在陆军、空军上级指挥员中增设中校(8)军衔,在队政工人员中增设一级营政委
级(8)军衔(注:此后,原“营政委级”在汉语中改称“二级营政委级”,在俄语中称谓不变)
。
新增设军衔等级后,军衔标志有所调整,原上校(含相当军衔)的三颗长方形改为四颗长方形,
中校(含相当军衔)定为三颗长方形,少尉(含相当军衔)定为一颗正方形。
三、1940年至1941年
1940年5月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命令:在陆军、空军和海军高级指挥员中实行将官军
衔:
原一级集团军级改称大将(2),
原二级集团军级改成上将(3),
原军级改称中将(4),
原师级改称少将(5),
原旅级保留(6);
原一级舰队级改称海军元帅(2),
原二级舰队级改称海军上将(3),
原一级分舰队级改称海军中将(4),
原二级分舰队级改称海军少将(5),
原海军上校改为海军上级指挥员的第一级。
据此,实行了高级指挥员(将官)的新式军衔标志,包括新式领章和新式袖章。苏联元帅、将官
新式领章为菱形,元帅为金线刺绣一颗大五角星和两条月桂枝及“镰刀和锤子”符号;大将为金
线刺绣五颗五角星;上将为金线刺绣四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中将为金线刺绣三颗五角星和兵种
符号;少将为金线刺绣二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新式袖章为复杂精美的金线刺绣符号,苏联元帅
为一颗大金星、两条金色角线(角向下)夹两条月桂枝及“镰刀和锤子”符号;大将为一颗金星
(小于元帅星)、一条加红边的金色宽角线(角向下);上将、中将、少将为一颗金星(小于大
将星)、一条金色宽角线(角向下,比大将角线窄)。
在红海军中,海军元帅沿用原一级舰队级符号,海军上将沿用原二级舰队级符号,海军中将沿用
原一级分舰队级符号,海军少将沿用原二级分舰队级符号。
1940年11月2日,在红军和红海军初级指挥员、战士中实行新的军衔等级:
红军初级指挥员:大士(14)、上士(15)、中士(16)、下士(17);
红军战士:上等兵(18)、红军战士(19)。
红海军初级指挥员:海军准尉(14)、海军上士(15)、海军中士(16)、海军下士(17);
红海军战士:上等红海军战士(18)、红海军战士(19)。
同时,在红海军中级指挥员中增设海军少尉(13)军衔,在海军中级政工人员中增设海军中尉政
治指导员(12)军衔,在海军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中增设海军初级技术员(13)军衔。
1941年1月,为初级指挥员(军士)制定了新式领章符号。领章的内上角镶有一颗金色三角星——
寓意为“军士即军队之母”(斯大林语),在领章中部横绣一道红色(红地领章为黑色)饰带,
用金色珐琅三角形区分军衔,大士4个,上士3个,中士2个,下士1个。上等兵领章无三角星和珐
琅三角形,但绣横饰带。红军战士领章仍无等级符号。
红海军中,将海军中尉的袖章改为一道中横条一道窄横条,海军少尉的袖章为一道中横条;将海
军上校以下指战员的红星改为金边红星;海军初级指挥员用金色角线(角向下)区分军衔,海军
准尉4条,海军上士3条,海军中士2条,海军下士1条。上等红海军战士只有金边红星,红海军战
士为一颗无边红星。
在1939年至1941年战前,除上述的变化外,其他细微末节的变异不再一一列举。
四、1941年至1943年
1941年6月22日,德国法西斯及其仆从国的强大军事力量开始入侵苏联——伟大的卫国战争开始了
。

这时的苏联军队军衔与1935年初设时已大不相同,现将其时和1941年至1943年间的变化一一列举
:
一、 最高军衔:苏联元帅(1);
二、 陆军和空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8级:
1、高级指挥员:大将(2)、上将(3)、中将(4)、少将(5)、旅级(6);
2、上级指挥员:上校(7)、中校(8)、少校(9);
3、中级指挥员:大尉(10)、上尉(11)、中尉(12)、少尉(13);
4、初级指挥员:大士(14)、上士(15)、中士(16)、下士(17);
5、红军战士:上等兵(18)、红军战士(19)。
三、 海军指挥员和士兵军衔,共5等17级:
1、高级指挥员:海军元帅(2)、海军上将(3)、海军中将(4)、海军少将(5);
2、上级指挥员:海军上校(7)、海军中校(8)、海军少校(9);
3、中级指挥员:海军大尉(10)、海军上尉(11)、海军中尉(12)、海军少尉(13);
4、初级指挥员:海军准尉(14)、海军上士(15)、海军中士(16)、海军下士(17);
5、红海军战士:上等红海军战士(18)、红海军战士(19)。
说明:海军中的岸防部队、步兵部队(海军陆战队)使用陆军军衔,但军衔标志与同级海军军人
相同,以下同。
四、 军队政工人员军衔,共4等15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集团军政委级(2)、二级集团军政委级(3)、军政委级(4)、师政委
级(5)、旅政委级(6);
2、上级政工人员:团政委级(7)、一级营政委级(8)、营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中尉政治指导员级(12
);
4、初级政工人员(政工战士):政工大士(14)、政工上士(15)、政工中士(16)、政工下士
(17)。
(注:政工战士,是根据苏共中央的命令,在1941年6月22日的命令设立的,其领章与一般军士相
同,但在左袖佩戴“政工符号”——只是不镶金边。1942年2月取消。)
五、 海军政工人员军衔,共4等15级:
1、高级政工人员:一级舰队政委级(2)、二级舰队政委级(3)、一级分舰队政委级(4)、二
级分舰队政委级(5);
2、上级政工人员:一级海军政委级(7)、二级海军政委级(8)、三级海军政委级(9);
3、中级政工人员:海军大尉政治指导员级(10)、海军上尉政治指导员级(11)、海军中尉政治
指导员级(12)。
4、初级政工人员(政工战士):海军政工准尉(14)、海军政工上士(15)、海军政工中士(16
)、海军政工下士(17)。
六、 陆军和空军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11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工程师(3)、军级工程师(4)、师级工程师(5)、旅级
工程师(6);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工程师(7)、二级军事工程师(8)、三级军事工程师(9
);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军事技术员(10)、二级军事技术员(11)、三级军事技术员(
12)、初级三级军事技术员(13)。
七、 海军工程技术人员军衔,共3等11级:
1、高级(技术)主管人员:舰队级工程师(3)、一级分舰队级工程师(4)、二级分舰队级工程
师(5);
2、上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海军工程师(7)、二级海军工程师(8)、三级海军工程师(9
);
3、中级(技术)主管人员:一级海军技术员(10)、二级海军技术员(11)、三级海军技术员(
12)、初级海军技术员(13)。
八、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事经济和行政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需(3)、军级军需(4)、师级军需(5)、旅级
军需(6);
2、上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一级军需员(7)、二级军需员(8)、三级军需员(9);
3、中级(军需、行政)主管人员:一级军需技术员(10)、二级军需技术员(11)、三级军需技
术员(12)。
九、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军医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军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医(3)、军级军医(4)、师级军医(5)、旅级军医(6
);
2、上级(军医)主管人员:一级军医(7)、二级军医(8)、三级军医(9);
3、中级(军医)主管人员:一级助理军医(10)、二级助理军医(11)、三级助理军医(12)。
十、 各军兵种各勤务部门兽医人员军衔,共3等10级:
1、高级(兽医)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兽医(3)、军级兽医(4)、师级兽医(5)、旅级兽医(6
);
2、上级(兽医)主管人员:一级兽医(7)、二级兽医(8)、三级兽医(9);
3、中级(兽医)主管人员:一级助理兽医(10)、二级助理兽医(11)、三级助理兽医(12)。
十一、 军事司法人员,共3等10级:
1、高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集团军级军法官(3)、军级军法官(4)、师级军法官(5)、
旅级军法官(6);
2、上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一级军法官(7)、二级军法官(8)、三级军法官(9);
3、中级(军事司法)主管人员:一级助理军法官(10)、二级助理军法官(11)、三级助理军法
官(12)。
1941年战争开始到1943年初,红军中的军衔主要通过领章体现:
苏联元帅(1):为金线刺绣一颗大五角星和两条月桂枝及“镰刀和锤子”符号;
大将(2):为金线刺绣五颗五角星;
上将(3):为金线刺绣四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
中将(4):为金线刺绣三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
少将(5):为金线刺绣二颗五角星和兵种符号;
一级集团军级(2):一颗小金星、四颗菱形;
二级集团军级(3):四颗菱形;
军级(4):三颗菱形;
师级(5):二颗菱形;
旅级(6):一颗菱形;
上校及相当军衔(7):四颗长方形;
中校及相当军衔(8):三颗长方形;
少校及相当军衔(9):二颗长方形;
大尉及相当军衔(10):一颗长方形;
上尉及相当军衔(11):三颗正方形;
中尉及相当军衔(12):二颗正方形;
少尉及相当军衔(13):一颗正方形;
高级军校学员(15):一道金色折线、三颗三角形;
军校学员(16):一道金色折线、二颗三角形;
大士及相当军衔(14):一道横杠、四颗三角形;
上士及相当军衔(15):一道横杠、三颗三角形;
中士及相当军衔(16):一道横杠、二颗三角形;
下士及相当军衔(17):一道横杠、一颗三角形;
上等兵(18):一道横杠;
红军战士(19):无符号。
1942年初,为前线野战部队设置了“保护色军衔领章”,即不区分兵种地将从大将到列兵的领章
改为草绿色,钉缀深绿色塑料制五角星、菱形、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同时取消领章上的兵
种勤务符号。因领章上不再有饰条,故上等兵和红军战士的领章改为相同。同时取消了指挥人员
和政工人员的袖章。
在1943年前,红海军军人军衔以金色横饰带、角线、五角星区分:
海军元帅(2):金星一宽四中横饰带;
海军上将/上将(3):金星一宽三中横饰带;
海军中将/中将(4):金星一宽二中横饰带;
海军少将/少将(5):金星一宽一中横饰带;
一级舰队级(2):金边红星一宽四中横饰带;
二级舰队级(3):金边红星一宽三中横饰带;
一级分舰队级(4):金边红星一宽二中横饰带;
二级分舰队级(5):金边红星一宽一中横饰带;
海军上校/上校及相当军衔(7):金边红星一宽横饰带;
海军中校/中校及相当军衔(8):金边红星四中横饰带;
海军少校/少校及相当军衔(9):金边红星三中横饰带;
海军大尉/大尉及相当军衔(10):金边红星二中一窄横饰带;
海军上尉/上尉及相当军衔(11):金边红星二中横饰带;
海军中尉/中尉及相当军衔(12):金边红星一中一窄横饰带;
海军少尉/少尉及相当军衔(13):金边红星一中横饰带;
海军高级军校学员(15):金边红星二窄横饰带;
海军军校学员(16):金边红星一窄横饰带;
(注:海军学员穿水兵服)
海军准尉/大士及相当军衔(14):金边红星四角线;
海军上士/上士及相当军衔(15):金边红星三角线;
海军中士/中士及相当军衔(16):金边红星二角线;
海军下士/下士及相当军衔(17):金边红星一角线;
上等红海军战士(18):金边红星;
红海军战士(19):无边红星。
在红海军中,政工人员和政工战士的“政工符号(镰刀、锤子、金边红五星)”一直沿用到1945年10月。